国家网信办就《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处理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二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应当首先审查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合法性基础条件,重点审查的事项包括:处理个人信息是否取得个人同意,该同意是否在个人信息主体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是否重新取得个人同意;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是否为个人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等。
国家网信办: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应当首先审查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合法性基础条件
信息来源:sooaoo.com 时间: 2023-12-17 浏览次数:0
(责任编辑:张晓波 )
看全文
相关推荐
- 全市场首例!新股欺诈发行,IPO配售对象也能维权;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发文,泽达易盛案不仅是科创板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案,也是首例将发行市场投资者纳入保护范围的案件2023-08-03
- 8月3日广西桂鑫价格调整信息金十期货8月3日讯,8月3日,广西桂鑫建材价格调整如下2023-08-03
-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将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推荐目录2023-08-03
- 国家网信办:处理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2023-08-03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3-08-03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