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示
3个设区城市和4个县级城市
拟入选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的通知》(赣建城〔2021〕38号)要求,并经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推荐的示范市县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拟确定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拟入选名单
设区城市(3个)
南昌市
九江市
吉安市
县级城市(4个)
丰城市
贵溪市
樟树市
共青城市
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8日——10月13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电子邮箱:JXZJTCJC@qq.com
联系电话:0791-86253307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330006
为加快补齐污水管网设施短板,
尽快实现污水管网
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
江西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于2019年11月6日联合制定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方案》对三年行动总体目标作了明确规定:经过三年努力,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与推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方案》确定,到2021年,全省市、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明显提高。各设区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设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力争提高20%以上,高于100mg/L以上的,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高。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提高2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力争提高10%以上。
《方案》确定三年行动的10项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建立完善排水管网信息管理制度,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防止河湖水和施工降水进入污水管网,加强管网的维护管理,积极推行“厂-网-河(湖)”一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