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辖区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设置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辖区高速公路新增13处区间测速设备,取消1处区间测速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将辖区高速公路新增及取消的区间测速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新增13处区间测速设备将于2021年7月12日启用,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