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刘元迪 通讯员 张月雷 临沂报道
为维护正常审批秩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运营费用应收尽收,1月19日,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北城一大队对一长时间拒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开发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缴费。
经了解,该开发商已经上交相关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手续,但之后迟迟不缴纳相关污水处理费,现其建设的楼盘已经竣工,经多次催促后仍未缴纳。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就政策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了宣传和告知,当事人若在整改期限内仍未办理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并催缴相关费用。
这是北城一大队落实市局、支队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拓展案源、增强执法广度和深度、破解执法难题逐步开展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