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对已安装生活污水处理储存设备的船舶实施铅封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更好地保护辖区水域环境,张家港市地方海事处积极履职,对辖区内船舶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储存设备铅封管理。
本次铅封工作主要针对辖区内按规定已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储存柜的各类运输船舶,由海事部门负责实施铅封和现场监管。该处执法人员严格秉持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进入管辖水域管理范围内的船舶逐一查明生活污水系统的设备、管理、阀门等布置情况。对安装生活污水贮存柜的船舶,发现生活污水排放管路上设有旁通阀门,责令轮机长予以关闭,由海事人员进行铅封,并在《轮机日志》扉页处加盖“船舶生活污水铅封印章”,将船舶铅封情况记载于“水上交通安全VITS监测预警系统”。
截止目前,张家港市地方海事处已成功实施船舶生活污水处理储存设备铅封2起。下阶段,该处将持续落实船舶铅封,并不定期对已铅封船舶进行检查,勘查铅封位置是否完好,坚决遏制船舶生活污水乱排乱放,为辖区水域创造良好的水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