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11月29日发布《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到2022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7%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9.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方案提出,本市将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
根据方案,2019年至2022年,本市围绕城乡水环境治理,将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分别是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小微水体整治、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和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
在农村地区,本市将以水源地周边村庄、新增民俗旅游村庄、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利用三年时间,解决900个左右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同时,结合农村户厕改造,采用收集运输处理等方式,解决人口较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本市还将开展道路边沟、农村地区沟渠和坑塘等小微水体普查,建立台账,明确小微水体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养护者整治管护职责。方案特别明确了小微水体的“五无”目标,即无污水排入、无集中漂浮物、无垃圾渣土、无臭味、无违法建设。本市将以此为目标,逐一制定整治方案。
针对雨污混接、错接问题,本市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污水乱排、直排。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治理雨污混接错接1000处,在68条道路上改造雨箅子等雨水收集口,防止倾倒垃圾、污水。同时,为减少垃圾入河,本市采取在排河口安装垃圾拦截装置等措施,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建设100处排河口垃圾拦截装置。
为完善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本市将利用三年时间,新建污水收集管线740公里、再生水管线101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82公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站)9座,新建(扩建)再生水厂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立方米/日。方案对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的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任务。
本市还将针对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两个环节制定支持政策。在运营管理环节,本市将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污泥产品本地资源化利用率将显著提升。此外,本市将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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