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江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龙勾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附属管网项目;
建设单位:崇义县龙勾乡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崇义县龙勾乡龙勾村,总投资512.3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拟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200m3/d,配套污水管网约3500米。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69029°,北纬25.712142°。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崇义县龙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家强 电话:15083582111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408187939@qq.com。
2.填表公众自行打印,寄至:崇义县龙勾乡人民政府 刘家强 15083582111。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崇义县龙勾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