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司法局了解到,为了规范排水与污水处理,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水务局起草了《菏泽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反馈修改意见。电子邮箱:hzsfzbfgk@hz.shandong.cn,并在标题注明“菏泽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字样;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菏泽市司法局,地址: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邮编:274033,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菏泽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字样。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15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