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广州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定下这些目标……
广东生态环境
9月3日,广州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下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广州力争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行动方案》提出的年度目标显示
除提出年度目标外,
该方案还提出了
包括三大类共十六项的具体工作措施。
在强化排水户源头管控方面,由各区政府具体实施辖区内排水户的监督管理,并对其排水行为负总责;市、区排水公司受政府委托,对排水户与市政公共管网的接驳井进行监管。《行动计划》强调,住建、生态环境、工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对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协助水务部门开展排水监管工作。
《行动方案》提出,广州要全面提升公共排水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具体的实施中,广州一方面要加强市区排水公司专业运营管理,系统梳理核查区域内的各类排水设施的运行现状,另一方面将补充完善“排水设施一张图”,确保精准反映区域排水设施情况。
同时,强化排水管网日常巡查,建立全覆盖、可追溯的排水管网巡检及问题发现机制,并推进排水管网隐患修复,通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等方式进行彻底修复,恢复已建管网的污水收集转输能力,还将构建厂网河联合调度体系。
针对污水收集处理的问题,
《行动方案》提到要加快推进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
即推进健康城净水厂、江高净水厂等
16座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191万吨/日)的
建设工作。
《行动方案》对于广州污水处理工作也提出了具体目标:力争2020年3月底前通水运行,针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或未达到设计浓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进行整改;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并完成全市主要合流渠箱的清污分流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不低于20%,2021年底不低于25%。
来源/南方日报
整理/广东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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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广州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下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广州力争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行动方案》提出的年度目标显示
除提出年度目标外,
该方案还提出了
包括三大类共十六项的具体工作措施。
在强化排水户源头管控方面,由各区政府具体实施辖区内排水户的监督管理,并对其排水行为负总责;市、区排水公司受政府委托,对排水户与市政公共管网的接驳井进行监管。《行动计划》强调,住建、生态环境、工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对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协助水务部门开展排水监管工作。
《行动方案》提出,广州要全面提升公共排水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具体的实施中,广州一方面要加强市区排水公司专业运营管理,系统梳理核查区域内的各类排水设施的运行现状,另一方面将补充完善“排水设施一张图”,确保精准反映区域排水设施情况。
同时,强化排水管网日常巡查,建立全覆盖、可追溯的排水管网巡检及问题发现机制,并推进排水管网隐患修复,通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等方式进行彻底修复,恢复已建管网的污水收集转输能力,还将构建厂网河联合调度体系。
针对污水收集处理的问题,
《行动方案》提到要加快推进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
即推进健康城净水厂、江高净水厂等
16座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191万吨/日)的
建设工作。
《行动方案》对于广州污水处理工作也提出了具体目标:力争2020年3月底前通水运行,针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或未达到设计浓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进行整改;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并完成全市主要合流渠箱的清污分流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不低于20%,2021年底不低于25%。
来源/南方日报
整理/广东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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