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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不少于0.95元

信息来源:sooaoo.com   时间: 2020-01-07  浏览次数:30

本报讯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绿色意见》)显示,云南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体系、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4个方面的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包括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不少于0.95元等具体政策,以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绿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为达到上述目标,云南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体系,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等,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体系。其中,在污水处理收费体系方面,《绿色意见》明确,在严格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以及企业、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2019年底前,原则上设市城市和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应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至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1.4元;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1.2元。记者通过咨询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公司获悉,目前昆明主城区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元。

同时,坚持多排污多付费原则,鼓励地方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鼓励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营效率。

在固体废物处理方面,2020年底前,全省城市及具备垃圾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允许代收单位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还将通过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机制、推行城镇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等,进一步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其中,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改革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节能减排要求的,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并在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不过,在2018年6月21日至2025年底期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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