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福源嘉苑小区水费都是物业代收并缴纳,业主们也从来没有直接向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缴纳过,近期又开始补缴名为污水处理费的费用,每一户从自家房屋交房当天开始补缴,大约要补缴450元左右,这引起了业主的疑虑和不满。
9号上午记者来到福源嘉苑小区,“之前我们的水费都是交给物业,物业给我们交,这个污水处理费之前也没有听说过,我还问了我亲戚他们小区都没有交过这个费用。”19号楼住户说。
记者来到福源嘉苑物业管理处,“自来水公司还没有过来验收,小区与自来水公司没有交接,业主没法直接交给他们,我们代收上来再交给自来水公司。水费都是按每立方米3.15元收的。”物业工作人员说。
对于记者提出的每月需交5元污水处理费的问题,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原来交的每立方米3.15元的水费只是蓄水费,所以现在需补缴从房屋交房当年月份到2019年12月份的污水处理费,之后的每个月业主除了交自家的水费,还要多交5元的污水处理费。之后物业表示这是泰安市自来水公司与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的文件,具体事宜还要问这两个单位。
记者发现每个楼道内张贴了通知,“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依据泰价费发[2004]169号文件规定,收缴本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全年共计60元。我单位现委托福源佳苑物业代收2019年全年生活垃圾处理费。请小区居民接到通知后于7月30日之前到物业交纳。”落款是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但是这则通知中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与物业所要求缴纳费用的名称不相符。刚开始物业工作人员坚定的说是污水处理费,随着记者的一再询问,工作人员便改口道,之前可能理解错了,这是补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最后也没能准确的解释清楚。
随后记者拨打了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电话,工作人员解释道并不是跟自来水公司签订的,而是与小区物业签订的合同,“确实是我们下的通知,每月交5元这个费用是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个文件2004年就下发,但是小区之前有没有帮业主垫付,从什么时候补缴,业主们还得问物业吧。”工作人员说。但记者从物业处了解到,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按通知收费,其他一概不清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倪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