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均斌)今天,财政部印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支出标准、分配要素等予以明确。
《办法》显示,补助资金只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以及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同时,补助资金将根据不同支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配: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按照既定补贴标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海绵城市试点:直辖市6亿元/年、省会城市5亿元/年、其他城市4亿元/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直辖市5亿元/年、省会城市4亿元/年、其他城市3亿元/年)。试点期满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每批次综合评价排名靠前及应用PPP模式效果突出的,按照定额补助总额的10%给予奖励。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等方式确定示范城市。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共同印发申报通知,通过组织专家资料审核、现场公开评审,确定年度入围城市。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根据入围批次,补助标准分别为6亿元、4亿元、3亿元。
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西部省份上报确定的3年建设任务投资额,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并按照相同投资额中西部0.7:1的比例,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