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环保频道讯 为加强南城县农村环境保护,逐步扩大全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办[2014]125号)要求,南城县环保局于2019年5月13日-5月14日对我县24座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目前已顺利完成采样、分析、数据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此次监测工作的开展,能够反映出南城县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为制定和优化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江西网环保频道讯 为加强南城县农村环境保护,逐步扩大全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办[2014]125号)要求,南城县环保局于2019年5月13日-5月14日对我县24座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目前已顺利完成采样、分析、数据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此次监测工作的开展,能够反映出南城县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为制定和优化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