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点通#对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加快实施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稳步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利用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到2020年,全省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21年,全省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王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