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3月21日消息(记者赵聪聪)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近日通报,本月起至今年12月,将在全市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雨污分流与污水排入排水设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保护等领域突出违法行为,并对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三江”干流重庆段24个区县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和餐饮经营单位、洗车场、建筑工地,进行全域覆盖执法排查。
针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重庆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还将按照程序把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市民可通过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举报身边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