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首个污水处理地方法规《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突出了“洁净水”行动成功经验法制化;生活污水的全域治理;明确河湖长在污水处理工作中的职责;探索农村污水处理地方立法,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管机制、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法律责任中都有相关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体系;针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中的问题,细化、延伸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构建了“政府监督+企业自行监测+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体系。条例是全省首个针对污水处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探索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