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12月29日,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组成核价工作小组上报的污水处理费核定报告正式获批,这标志着新海连集团将正式对临港污水处理厂实行为期3年的代管经营。
据悉,新海连集团根据临港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创新启用了代管+O&M模式,走出了开发区污水处理新模式试点的第一步。与传统的同等规模BOT、TOT模式相比,该模式下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实际发生额加基准收益的方式结算,将节约20%的污水处理费支出,能够有效把控开发区污水处理经营成本,促进行业多种运营模式良性竞争。同时,新海连集团结合开发区“环境宜区”的战略要求,创新考评机制,做到保本、保质、保量经营,不断完善排水全流程管控,实现了临港污水处理厂运营“后发当先”,进一步践行公司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周 婷 杨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