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建高)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去年以来,本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刚过去的一年共处理城镇污水11亿吨,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3.5%,12座污泥处置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以上,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考核中位居前列。
在制度保障上,结合本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相关要求,本市修订完善《天津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法规,全面规范污水处理行业运行管理;突出重点整改,以解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为重点,制定中心城区5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运行保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污水处理厂中控设备运行及污泥处置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2018年共发布整改通报10期,考核月报11期,对出现出水指标超标的污水处理厂责任人及属地管理部门进行约谈,并扣减服务费用;在措施保障上,聘请第三方机构及行业专家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地毯式清查,查找问题300余项全部列入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70%,推动完成全市规模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能力考核验证,组织全市污水处理行业集中考核2次;市水务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定期就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开展会商,共同推动污水处理工作。